事实与理由:2022年6月原告分批支付被告有关高校食堂合作意向金共计80万元整其中2022年6月5日转账40万元,2022年6月8日转账20万元,另两笔转账分别是10万,其中一笔转... 查看详情 >>
经审理查明:2022年8月19日,甲方(出租方)A第二中学与乙方(承租方)B公司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A第二中学将学校食堂(含超市)房产出租给B公司,租赁期限三年自2022年8月3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法院认定事实:2022年12月4日中午姚某去A中山大道分店购物,进超市门时因A中山大道分店工作人员廖某要求姚某出示健康码,当天因姚某未带手机,在廖某与姚某2拉扯过程中姚某倒地受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:2016年6月30日,原告母亲田某与被告刘某经通山县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结婚。2016年7月7日,生育原告田某2。2022年10月19日,原告母亲田某与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法院认定事实:各方当事人对昌劳人仲裁字XX号仲裁裁决书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的部分,一审法院予以确认。2013年5月5日,张某入职被告公司,主要从事销售岗位日常由被告公司对张某进行... 查看详情 >>